大家要注意新法規開使實施了,併排停車易肇生車禍危險,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大幅加重罰則,自民國104年7月1日起由原來罰600元至1200元,提高為一律罰2400元,一般駕駛人或可注意提高警惕而避免違規。
但全台數萬家超商送貨車有大部分皆面臨符合「違規罰款」的要件,且依規定員警執行該項勤務,不得以勸導代替開罰單。推測警察如「認真」執勤,一天可開數萬張併排停車罰單,罰金收入上億元,但超商恐關門大吉。
7月1日新法規修正相關法令明起實施的還有,汽車未領用有效牌照、懸掛他車號牌或未懸掛號牌於道路停車者,除依規定處罰,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。騎機車或汽車若點燃香菸並抽菸影響他人,也將開罰600元;汽車輪胎胎紋深度未達1.6公厘、車輪或胎皮及車輛、機件掉落,都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;另用被吊註銷車牌的車輛佔車位,即便停在合法停車格內,也將被吊離並拔牌。
據調查研究,「道路併排停車」是交通安全危害主要因素之一,尤其對機車駕駛人尤然,常因閃避併排車輛而被迫擠至快車道,而肇生車禍。也有併排車輛大刺刺佔據快慢車道間,駕駛人離車他去,造成交通阻塞,是為道路用路人、尤其機車騎士和行人相當痛恨厭惡行為,而許多主車道汽車駕駛人因行車道突變窄,機汽車突然揷入匯流,也深受其害。但由於違規罰鍰只有600元至1200元,罰則過輕,產生不了嚇阻作用。